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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白皮書
小圖示壹、前言
  本所於民國六十年十一月由鹽水地政事務所劃分成立,管轄區白河、後壁、東山目前白河鎮面積10635.8019公頃、筆數59289筆,東山鄉面積10517.5249公頃、筆數42688筆,後壁鄉面積6970.7547公頃、筆數51527筆。因緊鄰縣政府行政區,工商業發展訊速,土地異動頻繁,地政業務成長快速,本所同仁均能體認為民服務工作為時代性任務,凝聚心力,配合上級推動各項土地行政業務,規劃為民服務執行計劃,確立行政效能指標。

小圖示貳、為民服務工作項目
(一)執行計劃內容及管考作為:
      依據台南縣政府全面提升服務品質實施方案本所全面提升
    服務品質執行計劃,建立服務性,以客為尊觀念,及提升行政
    效能,落實為民服務,推動全面服務品質管理,以民意為導向,
    發揮顧客至上精神。

(二)服務形象規劃維護情形:
       本所於明顯處設立政令宣導專欄,張貼新修增刪地政法
     令並分類裝訂,使民眾了解相關法令。並以走動方式隨時、
     適時機動協助民眾洽辦業務,為了解民眾對服務人員電話禮
     貌及服務態度,本所以不定期方式辦理電話禮貌測試及抽查
     服務台,作成紀錄成各課課長督導。為使民眾便利洽公,本
     所員工必須佩帶識別證,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本所提供
     書寫文具、報章雜誌、公用電話、茶水、並設立殘障坡道、
     點字電梯、汽車停車位供洽公民眾使用。
(三)行政流程簡化:
       服務台放置各類案件申請須知及填寫範例供民眾參閱應 ,
     並免費供應洽公民眾各類謄本及申請案件所需書表,且於辦公
     廳明顯處所懸掛大型各類案件申請作業標示流程圖,以方便洽
     公民眾了解各項作業申請流程。
(四)申辦窗口整合情形:
       配合政府再造,設置午休時間,受理各類謄本申請核發窗
     口,以便利民眾利用中午休息時刻申請各類謄本,啟用地政電
     傳資訊,提供高雄縣市、台南縣市及屏東縣市民眾利用網際網
     路傳輸取得地政相關資料,並配合政府推動單一窗口化作業,
     受理各類謄本及民眾親自辦理簡易登記案件、一般登記案件、
      測量、地目變更案件等單一窗口。
(五)服務自動化:
      開放地政資訊系統供民眾閱覽共享地政資訊,登記課設置電
    腦收件系統,嚴格管制土地專業代理人代理資格,並達到管理每
    日收件及各督控審查人員承辦案件速度情形。測量土地複丈系統
    以電腦收件、排件並隨及列印施測通知日期,以提高工作效率。
(六)作業標準建立及工作手冊內容:
      本所於服務台設置服紀錄簿隨時紀錄服務情形,並標示服務
    人員姓名。為了解洽公民眾對本所服務人員服務態度及設施反映,
    特設行政革新信箱,供民眾反映意見以利分析改進,為提昇服務
    品質,並作為全體員工服務之準則,訂定相關服務要點,特編製
    『為民服務工作手冊』轉發員工參閱。
(七)稽核制度建立情形:
      內部本所為充實及檢驗員工專業知識提昇工作品質,每年分
    上、下二次自行辦理專業技術研修測驗。於每年地政業務督導及
    為民服務督導考核缺失者,主任及各課課長均能督促所屬加強改
    進,並將改善結果函報上級。為與民眾溝通意見,每年舉辦調整
    公告現值說明會、土地登記代理人座談會、以消除誤解糾紛,順
    利推動業務。

      本所為提高服務人員敬業精神,於每年六月舉辦票選禮貌態
    度選拔活動,優秀服務人員視年度預算給予適當獎勵。並設置意
    見箱供洽公民眾反映意見,每年辦理問卷調查,將調查結果作統
    計分析,作為提昇為民服務品質之參考。

小圖示參、為民服務工作業務
(一)行政流程簡化
    1.為提昇行政效率,加強為民服務簡化作業流程,縮短民眾申辦
     案件之受理時間,以落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之目標,設
     置單一窗口作業櫃檯受理民眾申請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地籍圖
     及建物平面圖謄本。
     另配合上級推動行政單一窗口提供民眾親自辦理簡易登記案件
     單一窗口、一般登記案件單一窗口、測量案件及地目變更案件
     單一窗口作業,統一作業、一處收件、一次補正、全程服務、
     縮短作業流程、提高行政效率、落實簡政便民
    2.開放啟用南台灣地政電傳資訊整合系統與縣政府資料庫連線,
     南台灣地政電傳資訊系統提供之資料涵蓋台南縣、高雄縣市、
     屏東縣市所轄各地政事務所之地籍、地價、地籍圖等電子資料。
    3.本所設置「土地建物登記作業流程處理時限」、「土地建物登
     記謄本核發流程及處理時限」、「地籍圖建物平面圖謄本核發
     作業流程及處理期限」、「地目變更作業流程及處理期限」等
     大型標示牌懸掛於辦公廳之明顯處所,便利民眾了解各項業務
     申請流程。
    4.本所編製「為民服務工作手冊」作為全體員工服務之準則,以
     提升服務工作績效及品質。
    5.本所實施以通信方式申請核發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
     建物平面圖謄本、及簡易登記案件申請。
    6.提供電話查詢土地公告現值服務。
    7.啟用地政資訊語音查詢系統,以電話查詢登記案件辦理情形,
     或補正情形。
    8.本所為落實服務民眾及為使民眾了解土地登記、土地建物測量、
     地價業務、地目變更業務等各項度政業務之申請方式及應檢附
     證件,印有各類申請案件申請須知及填寫範例,放置於寫字台,
     免費供民眾索取參閱用。並配合法令增修隨時暨定期更新製作。
    9.本所服務台免費供應土地登記、土地複丈、地目變更、土地登
     記謄本、地籍圖謄本、地價冊謄本等各類申請書表、為民眾民
     眾換算土地、建物面積,並代填各項申請書。


(二)、申辦窗口整合情形
    1.啟用地政資訊電腦語音查詢系統,
     專線:06-6831960 06-6830434以電話查詢登記案件辦理情形。
    2.服務台置放電腦,開放地政資訊系統資料供民眾共享資訊。
    3.本所登記課設置登記簿謄本電腦核發作業系統。
    4.本所登記課設置登記案件收件電腦作業系統,嚴格管制非土地
     登記專業代理人違法代理資格,並達到管理每日收件及督控各
     審查人員承辦案件結案情形。
    5.本所測量課啟用土地複丈電腦作業系統。


(三)、服務自動化情形
    1.配合上級推動行政單一窗口提供民眾親自辦理簡易登記案件單
     一窗口、一般登記案件單一窗口、測量案件及地目變更案件單
     一窗口作業,統一作業、一處收件、一次補正、全程服務、縮
     短作業流程、提高行政效率、落實簡政便民。
    2.開放啟用南台灣地政電傳資訊整合系統與縣政府資料庫連線,
     南台灣地政電傳資訊系統提供之資料涵蓋台南縣、高雄縣市、
     屏東縣市所轄各地政事務所之地籍、地價、地籍圖等電子資料。
    3.設置午休時間受理各項謄本申請窗口,以方便洽公民利用中午
     休息時間申請各項謄本。
    4.本所測量課設置土地、建物複丈案件收件、排件作業系統暨列
     印施測日期通知書。
    5.本所測量課設置電腦核發數值區地籍圖作業系統。
    6.本所測量課設置電腦核發建物平面圖作業系統。

    7.本所人事、會計、出納、總務業務電腦化,提高行政效率。


(四)、作業標準建立及工作手冊
    1.本所提高行政效率,加強為民服務,訂定本所『各年度為民服
     務執行計劃』配合年度預算規劃實施要領,執行各項土地、行
     政業務、提升工作績效及為民服務品質。
    2.本所設置「土地建物登記作業流程處理時限」、「土地建物登
     記謄本核發流程及處理時限」、「地籍圖建物平面圖謄本核發
     作業流程及處理期限」、「地目變更作業流程及處理期限」等
     大型標示牌懸掛於辦公廳之明顯處所,便利民眾了解各項業務
     申請流程。
    3.本所依據行政院頒定之『行政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處
     理人民陳情案件,對人民陳情案件均予列管並即時簽辦結案。
    4.為了解民眾對本所服務人員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服務設施之
     反映,特設置行政革新信箱,供民眾反映意見,藉以改善本所
     各項服務措施並分析統計後會之各課檢討改進,以作為蓋進年
     度計劃重點。
    5.本所編製「為民服務工作手冊」作為全體員工為民服務之準則,
     提升工作績效及服務品質。
    6.本所於服務櫃檯,標示服務人員姓名及服務項目、電話,並設
     置服務紀錄簿記載服務情形。遴選員工參加各種訓練,充實專
     業之能增進服務功能。
    7.本所設置各課分層負責明細表,明白訂定各課權屬及業務層級。
    8.本所如有發現報章、雜誌刊載輿情反映有關地政業務時,及予
     以剪貼蒐集資料影印郊由研考人員簽會各有關業務單位主動查
     明處理,並由主任、業務課長、研考人員等探查民眾所需,作
     為業務上或為民服務工作改進參採。
    9.業務上有窒礙難行者,隨時召開法令研討會即時解決或請示上
     級釋義。
    10.對於新頒規章及相關法令編製為民服務有關教材,供員工研
     閱以提昇正確服務觀念。
    11.利用所務會議及課務會議加強宣導及灌輸員工為民服務正確
     觀念,提昇服務品質。


(五)、內外部稽核制度及建立

    1.本所主任及各課課長對於本所受理人民申請之土地登記、土地
     測量、地價業務案件每月抽查督導考核,如發現有延誤之情事,
     立即要求改善。
    2.本所主任及各課課長對於業是否平均非配,有無發生錯誤、有
     無逾期,隨時調配工作,以達勞逸均衡原則,以利提高工作績
     效及服務品質。
    3.每年分上、下二次辦理地政人員專業技術研修測驗,充實專業
     知識,提昇服務品質。
    4.主任、課長對本所員工常以電話服務禮貌提醒其表達方式,並
     作不定期電話禮貌測試,江測試結果呈閱主任、各課課長作為
     年終考績之參採。
     依平時考核作業方式,由本所各課課長及兼辦研考人員對服務
     台及各課服務台之各項服務措施、服務人員服務態度等,進行
     不定期實地抽查,並作成紀錄,提供各課參考改進,並簽呈主
     任對有關人員之服務績效或重大缺失,依「地政人員獎懲標準」
     敘獎懲處。
    5.舉辦調整土地公告現值明會,邀同轄區內民意代表、里鄰長及
     土地所有權人詳加解說溝通意見,俾獲民眾支持以利業務推展。
    6.定期舉辦本所轄區內土地登記代理人座談會,會中建議本所改
     進事項,除當場答覆改進外,有關建議上級修改法令者,經彙
     整後函報上級參採。
    7.舉辦歷年地籍圖重測界址糾紛協調會,詳細解說溝通,消除誤
     解糾紛以利業務推動及進展。
    8.本所九十年度針對業務需要,規劃舉辦民眾意見調查,以無記
     名問卷方式,對象為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及洽辦各項謄本與登
     記案件之民眾。經反映意見後,統計分析轉知各承辦單位研討
     改進,並呈報主任作適當處置。
    9.對於上級函知本所業務督導考核有缺失情形者,主任及各課課
     長均能就督導缺失情形督促所屬加強改進,並將缺失改善情形
     函報上級備查。
    10.印製電話及服務項目卡供民眾取 閱查詢使用,並提供有關地
     政資訊、地政法令等宣導資料供民眾參考。
    11.參加各項研討會反應業務執行困難,及改善為民服務業務設
      施。
    12.本所隨時辦理催辦逾期公文,每月辦理承辦公文人員承辦件
     數量、品質考核。
    13.本所每年辦理員工聯誼會,以營造團隊精神,提昇工作效率,
     並對伊年來工作狀況檢討改進。
    14.建立各種報表追蹤考核作業績效。
    15.本所每年六月及十二月舉辦服務禮貌票選活動,選拔優秀服
     務人員並視預算狀況給予適當鼓勵,本年度因財政困難,無
     法核發獎金,但作為年終考績加分依據。

小圖示肆、為民服務工作革新
(一)、為民服務工作研究發展與創新
    1.積極推動研究發展與服務工作相結合,改進各項為民服務
      措施,提高為民服務品質。提『論土地登記代理人』研究
      報告。

(二)、積極推動地政業務革新促進業務進展
    2.革新為民服務項目,促進業務進展,提高行政效率,推動
      地政業務及辦公室電腦化。
    3.整合南部五縣市透過電信網路進行地政資料傳輸,與遠地
      共享快捷傳輸地及資訊功能。
    4.成立數值劃地籍測量業務品質稽核小組,健全地籍圖數化
      資料,解決界址糾紛減少民怨,確保民眾財產權益。

(三)、配合行政院訂頒之行政革新方案積極推動辦理
    1.設置行革新信箱,瞭解民眾需求及集待解決之地政問題,
      妥慎處理以達簡政便民目標。
    2.每年五嶽辦理服務台櫃檯人員服務禮貌態度競賽活動配合
      年度預算給予獎勵。

(四)、整理或建議修正與民眾權益有關之法規
    3.配合時代趨勢及社會變遷,主動檢討及加強法令規章整理,
      訂定與民眾有關之法令規章並加強宣導,以期獲得民眾支持
      與瞭解。
    4.與論反映,針對地政業務有關法令主動積極檢討,作必要修
      正。

(五)、人民陳情案件及輿情反映之處理
    1.加強人民陳情案件管制作業,對於人民陳情案件以合法,適
      情審理,並依規定於期限內速辦速結,函覆內容續明具體處
      理情形及法令依據,必要時得約請當事人面談,有效解決民
      眾問題,疏減民眾陳情。
    2.掌握社會脈動,定期辦理民眾意見調查,瞭解民眾求重視民
      眾反映與建議,蓋進業務,提高為民服務品質,有效維護民
      眾權益。

(六)、為民服務與宣導溝通
    1.加強為民服務教育訓練,灌輸服務觀念,提昇行政效率與服
      務品質。
    2.強化政令宣導,政府與民眾雙向溝通,以利業務推展。
      定期舉辦本所轄區內土地專業代理人座談會,會中所提各項
      建議事項,據為業務改進之參考。
    3.舉辦地籍圖重測說明會,邀請重測區內民意代表、鄰里長及
      土地所有權人詳加解說、溝通,俾獲民眾贊同,消除誤解糾
      紛,以利地籍重測業務之推動。

(七)、舉辦調政公告現值公聽會
    1.邀同轄區內民意代表、鄰里長及土地所有權人詳加解說、溝
      通,俾獲民眾贊同,消除誤解糾紛,以利地籍重測業務之推
      動。為民服務有關之工作簡化
    2.合上級政策改革與行政革新、行工作簡化、提高行政服務效
      能、強化政府與民間溝通之管道,達成『廉能』『負責任』
      『有效率』之基本目標。
    3.各業務單位隨時檢討作業流程及處理期限,並作橠善規劃人
      力運用及業務量分配,實施人員輪調,檢討有關工作態度及
      工作量分配以其勞逸平均,有效發揮人力效用。

(八)、服務台各項業務服務措施
    1.徹為民服務政策設置服務台,服務洽公民眾。
    2.配合行政院訂頒『推動全國行政單一窗口化運動方案』
小圖示伍、未來努力方向
(一)行政革新一直是政府施政重點,為求國家社會的進步與民眾
    福祉,本所逐年配合年度預算規劃為民服務實施要項,針對
    民眾關切之地政業務,時時檢討民眾的需求,不斷革新並尋
    求創新。

(二)為提昇為民服務品質,爭取上級補助款項設置服務櫃檯叫號
    系統,政令宣導系統等設施,使地政業務逐步全面電腦自動
    化。

(三)整合地政資訊系統使地政規費收費系統融合於核發登記簿謄
    本時同時列印繳納規費,以簡化作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四)為減少社會成本支出及節省洽公民眾往返各地政事務所申請
    時間,應利用地政電傳資訊網路擴大辦理跨縣市申請核發登
    記簿謄本服務。
瀏覽人數: 11174 最近更新: 200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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